2021-12-16 939 作者:进贤县残联 来源:进贤县残联
根据市纪委市监委、市普法办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洪监发〔2021〕2号)精神,进贤县残联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在12月份开展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宣传活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是组织中心组学习。进贤县残联党组召开了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会议,强调学习《条例》的重要性,并强调要将《条例》学习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深刻理解《条例》蕴涵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求。
二是上好主题党课。进贤县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结合宪法宣传周和“三会一课”,组织开展《条例》宣讲主题党课,进贤县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书记姚青兴主动带头讲党课,认真讲授学习收获,深入探讨学习体会,以讲促学,促进所有党员干部共同提高对《条例》的掌握和理解。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进贤县残联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醒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以更高、更严的标准自我要求,带头遵守党规党纪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四是举办学习培训。进贤县残联充分运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解读文章、培训讲义、课程光盘等学习资料,举办《条例》学习培训会,深化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权责意识,深刻认识有权必有责,权力越大责任越重,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要始终坚守法治意识、制度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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