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5 1427 作者:李文丽 来源:青山湖区残联
10月13日下午,青山湖区残联召集残联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残疾人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区残联理事长余国权同志强调,《条例》对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作出了系统性规范,特别突出了对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和残疾儿童的保障。贯彻落实《条例》,履行残联部门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方面的职责,对于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更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责任感;二是深入学习《条例》,理清残联的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三是突出工作重点,抓好现有相关政策的落实,全面完成我区精准康复工作任务;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条例》的社会知晓面和普法覆盖面,努力提高全社会依法加强残疾预防,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意识,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会上,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学习非常必要,要深入学习《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精神,切实做好我区残疾人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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