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专题专栏
  • 南昌残联“学听跟”专项活动专题
  • 精神文明建设专栏
  • 转作风 优环境
  • 党史学习
  • 《民法典》人民的守护者
  •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 凝心唱响英雄普 法治引领做示范
  • 学习贯彻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
  • 南昌残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市残疾人艺术汇演的通知

2016-06-02 37822 作者:南昌市残联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洪残联字[2016] 80号
 
关于举办第届全残疾人艺术汇演的通知
县(区)、开发区(红谷滩新区)局、民政局、文广新局、残联,市启音学校、盲童学校、市社会福利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对新时期残疾人工作“全省站首位、全国有地位”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残疾人文化建设,丰富和活跃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发现和培养优秀特殊艺术人才,提高残疾人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依据省残联等五部门(赣残联字[2016]43号关于举办第八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的通知)文件精神,南昌市教育、民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残联决定于2016年7月上旬共同举办“第南昌市残疾人艺术汇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残疾人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届汇演旨在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讴歌自强精神,激励广大残疾人奋发向上,加快推动残疾人文化建设,扩大残疾人事业新局面。
二、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本届汇演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第届全残疾人艺术汇演组织委员会。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汇演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本地区选拔参赛工作。
2.积极配合,加强协作。各级文化部门要加大对残疾人特殊艺术的支持力度,积极组织各类专家,全程参与汇演参评节目的创作、辅导和推荐工作,使本届汇演在出精品、出人才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同时在排练场地及舞美方面提供支持与帮助;教育、民政部门要动员和组织在校残疾学生和社区、福利企事业中的残疾人和残疾职工积极参与汇演活动;各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协调地方电视台在录播场地、人员、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并适时播出汇演的优秀节目;各县区残联要做好牵头、协调和组织工作,主动向当地残工委汇报,将汇演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协调政府部门专门成立组织机构,做好综治协调和具体组织实施。
3.高度重视,踊跃申报。本届艺术汇演内容丰富,种类较多,希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对本届汇演予以高度重视,要精心组织本地的汇演认真做好节目的排练、筛选和申报工作,把真正能够体现本地特色、内容健康的优秀节目向省残联申报,确保本届汇演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1.第届全残疾人艺术汇演实施方案
      2.第届全残疾人艺术汇演报名总表
      3.第届全残疾人艺术汇演节目登记表
      4.第届全残疾人艺术汇演参赛代表队演职员表
联系人:组委会办公室(市残联文化艺术中心樊之瑶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丽景路869残联文化艺术中心联系电话(传真):0791-83815137手机:15180169622
邮箱:849226873@qq.com 
 
 
南昌市教育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南昌市民政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58
 
附件1:
 
届全市残疾人艺术汇演实施方案 
一、宗旨
本届汇演,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关于“我们要通过文艺作品传递真善美,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的讲话精神,全面促进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展示残疾人特殊艺术才华,增进理解与沟通;培养和发现优秀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全面推进残疾人特殊艺术的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第届全残疾人艺术汇演组织委员会。
    任:余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            
  任:吴卫平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王丽霞   南 昌 市 教 育 局体卫艺处处长
          黄广新   南 昌 市 民 政 局调研员
          刘国产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长: 吴卫平(兼)
副秘书长: 陈丽丽   南昌市残联组宣处处长
                    南昌市残联文化艺术中心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残联文化艺术中心,负责汇演的具体协调和组织;
评选委员会由省文艺界的著名艺术家、专家、学者和有关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负责节目的评选。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上旬
承办单位:南昌市群众艺术馆
          南昌市残联文化艺术中心
地点:南昌市群众艺术馆多功能报告厅(南昌市九洲大街翠菊路)
、申报节目要求
1.节目内容反映残疾人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和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反映社会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用艺术展现生活,反映时代,贴近群众;展示残疾人的艺术才华。
2.比赛类别:本届汇演共设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小品四个参演类别(戏剧小品指中国各民族戏曲、话剧、歌剧、音乐剧等,歌伴舞、魔术、杂技、相声等艺术形式不参加此次汇演)。
3.节目数额:以各县区为代表队上报节目,每个设县区每类限报3个,共计12个。可以空缺,但不得多报,不得跨类别替补。按照数额要求全部报送的,将在团体奖评选中给予适当加分。
4.节目范围:各地申报的节目必须为2013年7月30日至今新创作或改编的节目(凡参加过历届残疾人艺术汇演、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汇演的作品不得参评);推出新人新作,创编具有残疾人特色的新节目给予适当加分。
、评选方式
本届汇演采用现场比赛参演,由县区组织本地节目汇演,组委会将统一组织评委现场进行评选(具体安排请参见随后下发的补充通知)。以综合评选的方式计分排出名次,部分获奖作品将推荐参加第八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
、参演对象及名额
视力残疾人、肢体残疾人、听力语言残疾人均可参加本届汇演(声乐、器乐、舞蹈类节目参演演员必须全部为残疾人,健全人不得参与;戏剧小品类节目中确需健全人协助表演的,健全人所占比例不得超过该节目所有参演人员的50%。)。其中,工作人员(包括领队、编导、辅导老师及其他非演出人员)不得超过演员总数的1/5。
、奖项设置
本届汇演按照节目类别,设表演奖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创作奖、辅导奖;为获奖者发放证书及奖金(表演奖、优秀奖、创作奖、辅导奖只颁发获奖证书);同时设团体奖和组织奖,团体奖根据各地获奖情况计分评选,组织奖旨在表彰和奖励在本届汇演组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报送要求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县(区)、开发区(红谷滩新区)残联要会同本地教育、民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创编、选拔、推荐参加汇演节目,请将汇演报名总表(附件2)、节目登记表(附件3)、参赛队演职员表(附件4)各一式3份按要求填写于2016年6月20日前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本届汇演要求同时报送上述三表的电子文本(原始表格可从南昌市残联网站http://nccl.nc.gov.cn/下载),报送截止时间同前。
、经费
1、各县(区)、开发区(红谷滩新区)筹备、组织本地汇演发生的费用由各地承担;
2、各代表队选送节目赴里集训往返交通费由各地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
1.各县(区)、开发区(红谷滩新区)报送的《汇演报名总表》和《节目登记表》、《演职员表》要如实填写,残疾类别和人数核实要准确无误。
2.参评节目按要求必须由残疾人演出的,严禁健全人替代演出;一经查出,取消该县(区)全部作品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3.编创者、辅导者应控制在5人以内(含5人)。
4.参加比赛的舞蹈类、器乐类节目时长不得超过7分钟;戏剧小品类节目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超过比赛规定时长的作品取消表演奖等级评奖资格。戏剧小品类节目应在报名表(附件3)内填写内容梗概(200字以内)。
 
 
 
 
 
 
 
 
 
 
 
件2:
 
届全残疾人艺术汇演报名总表
 
推荐单位:

编号
节目名称
参演
类别
表演者
人数
创作或改编
节目
时长
备注
 
 
 
 
 
 
 
 
 
 
 
 
 
 
 
 

Copyright ©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版权所有 地址:红谷滩新区丽景路869号 联系电话:86808728

电子信箱:nccl@nc.gov.cn 赣ICP备09009328号 技术支持:江西广电风尚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