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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区残联开展《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工作

2020-05-07 1990



文明创建工作是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措施,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文明单位社会责任,确保残联系统在促进文明行为、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上发挥有效作用,为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会党组、理事会高度重视,即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通过党组中心组、党员大会、法治讲堂、道德讲堂等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干部系统学习《条例》原文,深刻理解《条例》的背景、意义、亮点、作用,学习解读《条例》条款,牢记《条例》文明规范,教育引导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到带头宣传《条例》、带头遵守《条例》、带头践行《条例》,带头监督《条例》执行。

二是大力进行宣传普及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解读《条例》。一是通过在机关内部粘贴宣传画、宣传标语等方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二是充分发挥微信、QQ等媒体作用,加大工作宣传影响力;三是强化挂点社区入户宣传,利用残疾人重要节日,在小街小巷、楼庭院落发放《条例》宣传单,开展《条例》宣传和咨询活动等,扩大宣传的覆盖面。

三是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我会把提高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根本任务,重视阵地建设,狠抓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把条例精神具体落实到接待群众来电来访中,做到了耐心细致解答,礼貌热情,我会还涌现出了一个个“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等先进典型。

四是规范落实,常态推进。积极开展文明礼仪规范行动,组织干部职工进社区对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宣传劝导,倡导市民群众遵守文明条例,争做文明市民。配合完成“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社区开展义务劳动,集中治理乱扔乱吐、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等问题,彻底清除“牛皮癣”,努力消除噪音扰民、违规养狗、高空掷物、损毁公共设施等不文明现象。

区残联将继续通过多平台、多举措、全方位、立体化的方式,开展富教寓乐的教育活动,利用残疾人重大节日,加强对残疾人群众的文明宣传教育,实现文明到心,文明在行,为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增光添彩。

(青山湖区残疾人联合会 戢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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