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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深入推进农村残疾人种养业扶持工作

2019-11-25 1966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助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加大农村残疾人种养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农村残疾人创业就业共奔小康,今年我市在2006年出台的《南昌市农村残疾人种养业扶持补助办法》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的实际重新修订出台了《南昌市农村残疾人种养业扶持补助办法》(洪财社[2019]4号)。

新出台的《扶持办法》在扶持对象、扶持精神、扶持原则、扶持资金标准和年限、资金来源、申报审批、监督核查、使用范围等方面作了新的规定,充分体现了贫困优先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更加规范、更加细化、更具操作性。《办法》规定对农村残疾人种养业户、市级阳光助残创业就业基地两类对象进行扶持,并优先扶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低保对象、零就业家庭、贫困边缘户。给予符合条件的种养业户1-3万元的资金扶持,市级阳光助残创业就业基地分别按照一级基地20万元、二级基地10万元的资金扶持。

今年,我市共投入180万元,扶持农村残疾人种养业户54户,阳光助残创业就业基地4家,帮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等困难残疾人30名,有力的助推我市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

 


宗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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