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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出台《残疾人专职干事选聘管理办法》

2018-12-27 5278 作者:南昌市残联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筑牢残疾人工作基层基础,确保基层残疾人工作有人干事,近日,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南昌市残疾人专职干事选聘管理办法》。
残疾人专干选聘工作按照“就地就近、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县区残联、人社局安排并组织实施选聘工作。残疾人专干原则上三年一选聘,一年一考核。
残疾人专干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每个乡(镇、街道)残联配备残疾人专干1人。按“谁用工谁主管” 的原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专干的管理,县区残联和乡(镇、街道)残联对专干实施业务指导。专干实行定员定岗,实名制管理。
残疾人专干的考核工作县区残联负责。
残疾人专干作为一种特殊公益性岗位既破解基层残疾人工作无专人的问题,又解决一批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实现基本信息上传和惠残政策下达,促进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
(南昌市残联 宋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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