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台《残疾人专职干事选聘管理办法》
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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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昌市残联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筑牢残疾人工作基层基础,确保基层残疾人工作有人干事,近日,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南昌市残疾人专职干事选聘管理办法》。
残疾人专干选聘工作按照“就地就近、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县区残联、人社局安排并组织实施选聘工作。残疾人专干原则上三年一选聘,一年一考核。
残疾人专干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每个乡(镇、街道)残联配备残疾人专干1人。按“谁用工谁主管” 的原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专干的管理,县区残联和乡(镇、街道)残联对专干实施业务指导。专干实行定员定岗,实名制管理。
残疾人专干的考核工作由县区残联负责。
残疾人专干作为一种特殊公益性岗位,既破解基层残疾人工作无专人的问题,又解决一批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实现基本信息上传和惠残政策下达,促进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
(南昌市残联 宋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