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5 491 来源:东湖区残联
墩子塘街道
为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普及无障碍环境知识,近日,南昌市东湖区墩子塘司法所联合阳明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普法讲座。
活动邀请了墩子塘街道公益律师带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专题讲座,律师从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主体、建设内容、法律责任等方面为群众进行解读,并结合案例帮助大家深入了解。活动还通过无障碍环境知识有奖问答、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巩固深化群众对无障碍环境知识的记忆。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册20多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次。
通过此次讲座,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认知度和对该部法律的了解,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充分、便捷地融入社会生活奠定了基础。
大院街道
5月13日,南昌市东湖区大院司法所联合二七北路社区,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宣讲活动。
“法律明白人”骨干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出台的必要性、背景入手,阐述其重大意义,重点讲解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内容,结合实际为大家解析法条,同时呼吁大家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监督员。
此次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让无障碍环境建设观念深入人心。
豫章街道
为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特殊人群平等参与社会生活。5月17日上午,豫章街道上沙窝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以法之名 让爱无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宣传周活动。
活动现场,社区书记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相关内容,包括其颁布背景、实施意义及核心建设要点。她还特别强调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在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要性,并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和支持无障碍环境的营造。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让辖区居民们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认识到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仅是社会文明和谐发展的重要标志,更是促进全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有力保障。
贤士湖街道
为普及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知识,传播无障碍环境文化,维护残障人士合法权益,5月16日上午,东湖区贤士湖司法所联合贤湖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宣传活动。
贤湖村书记邓超向在场的群众宣讲了《无中华人民共和国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解答了相关问题,呼吁广大村民积极学习法律知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通过此次宣传,进一步加强了广大群众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认知与重视,有效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维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Copyright ©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版权所有 地址:红谷滩新区丽景路869号 联系电话:86808728
电子信箱:nccl@nc.gov.cn 赣ICP备09009328号 技术支持:江西广电风尚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