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1 1379 作者:杨玉莹 来源:宣文科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社会氛围,合力打造“诚信南昌”品牌形象,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4月21日下午,在市残联4月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党组中心组围绕“诚信建设万里行 文明南昌我先行”主题,集中学习了《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
会上,围绕《条例》制定的背景、意义、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失信法律责任等内容向与会人员详细解读,并针对“哪些行为属于严重失信行为”“对失信主体规定了哪些惩戒措施”“失信主体如何修复自己的信用”等内容进行了学习交流。
据了解,《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于2021年11月19日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形成了以“一平台、两目录、三清单”为核心的法规制度体系,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地方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对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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