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17 11992 作者:南昌市残联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残联关于一次性补助特殊教育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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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残联赣财教[2003]116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教委、民政局、残联:
为帮助各地改善特殊教育学校为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培训,关心和促进剑上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现一次性补助你市特殊教育专项经费 万元(详见附表1),其中:省财政厅预算安排 万元,列2003年度“教育事业费——特殊学校教育”预算科目;省教育厅拨款 万元,由省教育厅直接拨付;省募委拨款 万元,由省民政厅直接拨付。
特殊教育补助专款中 特殊教育专款15万元,专项用于普通为建立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资源教室购置必要的特殊教育专业书刊、教具学具和康复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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