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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盲人医疗按摩系列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1-09-02 3448


各设区市残联:

根据原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中国残联《关于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残联教就字第103号)、《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37号)、《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残联发[2014]57号)及省残联、原人事厅、卫生厅关于《江西省盲人医疗按摩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规定,现将2021年全省盲人医疗按摩系列中级(主治医疗按摩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全省盲人医疗按摩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定于2021年第四季度进行评审工作。

(二)各设区市残联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省就业创业与康复服务中心。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

(二)取得继续教育总学分不少于25分(其中国家级10分,省级15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盲人按摩大学本科(含中、西医大学本科)毕业,且任医疗按摩师资格4年以上。

2、盲人按摩大专(含中、西医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盲人按摩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且任医疗按摩师5年以上。

3、以师带徒,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且任医疗按摩师5年以上。

4、任现职期间在省级以上医学刊物发表相关专业论文1篇或市级以上医学刊物发表相关专业论文2篇,且任医疗按摩师5年以上,可破格申报。

三、评审材料内容

(一)《2021年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附件1)一式2份。

(二)《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1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3份,此两种表格复印无效。各地残联先将参评人数报省就业创业与康复服务中心,省就业创业与康复服务中心将根据各地上报人数统一邮寄《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三)《江西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简介》(附件2)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3)

(五)最高学历证书、任现职资格证书(须带有评审通过日期页)和残疾证、身份证、继续教育学分证、从医资格证书、工作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

四、申报程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到当地设区市残联领取《2021年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后,到当地设区市残联报名。之后经设区市人事(职称)部门审核资格,由设区市残联将报考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省盲人就业创业与康复服务中心。

五、培训及考试

为确保盲人医疗按摩专业队伍素质,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组织统一的《医古文》、《推拿学》及实际操作考试。考试工作由省职称办会同省盲人就业创业与康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前培训与辅导采取自愿的原则。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报送的评审材料需完整齐全、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具体,不得漏项,由推荐单位审查核实,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印章复印无效)。

(二)由设区市残联初审,符合推荐条件的,报同级人事(职改)部门审定。所填表格一律用当年所发的新表格填写,自行设计或往年表格无效。

各设区市残联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整地报送评审材料。凡不符合要求或超过报送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六)各设区市残联和人事(职称)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2021年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七、评审结果及发证

以正式函件形式通知各设区市人事(职改)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附件1:《2021年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

附件2:《江西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简介》

附件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江西省残疾人就业创业与康复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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