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8 3612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开展残疾人劳动力资源社会用工需求调查,组织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劳动能力评估、就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项目;
(二)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素质教育;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和管理等事业性工作。
二、基本情况
2020年年末编制人数4人;年末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南昌市残疾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884.4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78.07万元,较2019年增加91.34 万元,增加105.3%;本年收入合计1062.48万元,较2019年增加219.21万元,增长25.99%,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84.41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总计95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75.23万元,较2019年增加110.03万元,增长16.5 %,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09.17万元,较2019年减少68.9万元,减少38.69%,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未付款。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26.05万元,占23.71%;项目支出727.25万元,占76.29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2.35万元,决算数为9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93%。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7.81万元,决算数为 94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09%,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列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5万元,决算数为1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9%。
(三)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6.0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00.07万元,较2019年增加83.43万元,增长38.51%,主要原因是:职工职务晋升,工资及奖金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36.38万元,较2019年增加198.36万元,增长45.28%,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残保金专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94万元,较2019年减少0.226万元,减少43.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四)资本性支出16.56万元,较2019年增加6.54万元,增加65.26%,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固定资产,大楼维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3万元,决算数为 1.76 万元,完成预算的40.93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21万元,减少10.65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5万元,决算数为 0.37万元,完成预算的74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28万元,增长311%。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地市来昌调研增加。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2批,累计接待27人次,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万元,决算数为1.39万元,完成预算的36.58%,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48万元,减少25.66%,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出车次数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02%。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所有二级项目一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78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上级部门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对我中心的“残保金专项”经费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2.04万元,市残联成立项目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跟踪项目进度、质量、资金安排使用等情况。各股室严格根据计划安排开展项目活动、及时掌握各项目实施过程情况。从评价情况看,通过开展各项目让我市残疾人工作者的工作质量得到了提升,使残疾人从单纯依靠国家、社会救助和家庭供养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不仅关系到残疾人劳动权利的实现,而且对解除家庭的后顾之忧,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更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坚实保障。
组织对“南昌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3.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南昌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分为93.09分,等级为优;南昌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的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主要是:宣传实施全市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政策,就业招聘、就业登记,组织残疾人进行职业能力评估,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服务工作,通过多元化的培训使残疾人学到了一技之长,从而走上了就业、创业的道路,帮助残疾人获得就业机会和社会尊重。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专项进行绩效自评。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得分95.5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加强宣传。为提高各用人单位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认识和了解,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方式宣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政策;6月至8月纳税申报期,选派工作人员深入各税务办税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窗口,面对面向用人单位宣传解答政策,并印制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5000份发放给用人单位。
(二)政策落实。严格按照洪残联字〔2020〕63号文件精神落实审核工作,按照企业应付职工薪酬总额的1.5%的比例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调整为分档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三)征收到位。征缴残保金(税务代征)1.88亿元,(财政代收)3578万元,共征收2.25亿元。前来大厅审核的单位2241家,其中安置残疾人单位923家,安置残疾人数2444人,新增残疾人就业542人。
(四)邮寄文书。全年邮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3273份,征收决定书5658份,催告书1354份。
(五)法院执行。对资料齐全、符合上法院的7个批次共563家用人单位送达法院强制执行。截至12月8日,法院执行共445家,执行金额达747.5545万元,执行“残保金”征收率比去年大幅提高。
(六)上门服务。对50多家未缴款用人单位进行上门核实;10月份,为加大征收力度,对354家机关、事业单位分9组由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上门送达《缴款通知书》等宣传文件,各组分工具体责任到人,经过努力,共有20家机关、事业单位缴纳了残保金金额达79.48万元。
(七)政策奖励。1月至6月审核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用人单位52家奖励人数88人,其中城区23家超比例安置37人,市直属29家单位超比例安置51人,合计奖励金额886240元。
(八)就业招聘。多形式、多渠道举办了13场残疾人就业招聘会,参加招聘会的单位共108家,提供就业岗位2887个,近千名残疾人参加了招聘会,现场签订劳动意向书的343人,实际就业27人;通过就业登记窗口,登记招聘单位40家,残疾人应聘登记191人。
(九)就业公示。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官方媒体公示就业工作信息。9月,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52家进行了公示,10月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748家(部分)用人单位以及528家(部分)已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进行了公示,以促进更多用人单位关注残疾人。
(十)展能节和技能竞赛。为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展示我市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11月6日至8日,首届南昌市残疾人展能节暨第四届“洪城杯”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经过各级各方共同努力,取得了圆满成功。为期3天的首届残疾人展能节,共有96名参展人员和25家参展单位,充分宣传展示了我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成果和文创特色产品;此次竞赛项目包括美发、裁剪、广告设计、摄影、电子商务、计算机装调、中式烹饪、保健按摩等17项,全市12个代表队共148名竞赛选手,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赛出水平,赛出风格,向全社会呈现了残疾人的坚韧意志和精湛技能。
(十一)创新特色。淘宝“云客服”共开设6期培训班,培训学员92名,上岗就业81名,就业率达88%;非物质文化遗产瓷板画中期提升培训班如期开办,共培训学员19名。
(十二)技能培训。目前我市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超过了6万余人,适合残疾人的培训项目也逐渐多样化,残疾人的就业愿望越来越强烈。为满足广大残疾人的培训需求,今年共开设了35期培训班,培训项目有:瓷板画、中式烹饪、手工制作、中西式面点、计算机操作员等,培训学员1049名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20年,市残联就业中心残保金征收工作等一系列项目的实施,在加快南昌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有: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不到位,没有提供适合残疾人的岗位,致使部分残疾人参加培训后不能就业。
(2)没有充分利用资源共享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工作。
(3)少数项目实施单位存在重立项,轻管理的倾向,管理不够规范,未能严格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4)个别县区管理有待加强,与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存在差距。
(5)宣传工作做的不够到位。
(6)培训费用过低、招生困难。
(7)用人单位对年龄要求局限(50岁以下)。
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围绕残联的重点工作,组织遴选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评审、论证等以及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评价、服务等工作,努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二是加大跟踪管理力度,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对实施进度滞后的项目,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完成任务的计划、目标和时间进度表。三是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强化地方管理部门责任和实施主体责任,不断增强项目合同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四是利用各种平台加大宣传力度,使更多的残疾人通过培训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
http://nccl.nc.gov.cn/home/article/index/id/7175.html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九)“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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