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5 1920
为严格落实按比例安置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南昌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将上一年度未安置残疾人并未交纳残保金单位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在东湖区法院强制执行南昌某药业辅料有限公司单位过程中,市残疾人劳动就业中心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到该企业从开办之初一直安置了残疾人就业,由于不了解残保金政策以及近年来因未主动申报而错过申报期,导致移送执行局进行强制执行。
4月2日,通过调查了解到该企业厂房已出租,企业停止运营,就业中心积极与东湖区法院执行局三方协商,对该企业详细讲解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法律法规。该企业负责人认识到了错误后,表示今后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全力支持残疾人事业,最终三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就业中心 高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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