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1 2618
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各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抓手,也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民生工作。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赣财非税[2019]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下发了《关于2018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告》(洪残联字[2019]114号),并于2019年7月13日召开会议正式启动2018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
市残联于7月15日在南昌电视台、南昌日报、南昌晚报及市残联就业中心网站发布了征收通告,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印制了市残疾人就业培训政策解答等宣传资料;安排工作人员从7月16日至8月15日进驻各税务办税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窗口进行面对面宣传、解答相关问题、受理用人单位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
就业中心工作人员在进驻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一个月时间,向用人单位解答政策,发放有关文件、政策解答等文件资料9000余份;打印南昌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1000余份;对2600余家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了审核。
9月1日—15日纳税申报期,市残联就业中心将会继续派工作人员进驻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还未申报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可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残联窗口领取《南昌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并申报缴纳保障金。
(就业中心 陈卫花)
Copyright ©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版权所有 地址:红谷滩新区丽景路869号 联系电话:86808728
电子信箱:nccl@nc.gov.cn 赣ICP备09009328号 技术支持:江西广电风尚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