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 新闻资讯
专题专栏
  • 南昌残联“学听跟”专项活动专题
  • 精神文明建设专栏
  • 转作风 优环境
  • 党史学习
  • 《民法典》人民的守护者
  •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 凝心唱响英雄普 法治引领做示范
  • 学习贯彻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
  • 南昌残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全省率先!南昌市为9万余名持证残疾人 购买意外伤害险

2023-06-30 766 来源:维权科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困难残疾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近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南昌市2023年残疾人意外伤害险工作方案》,通过财政省级资金部分补贴,各县区残联根据当地财力情况统筹安排部分的方式,为全市70周岁以下的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具有我市户籍的持证残疾人,70周岁以下(不含70周岁),可以被列为保险保障对象(以下简称“统保对象”),惠及人数达到9万余名。统保对象年龄的界定,以出险时的实际年龄为准。保险期为1年,即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统保对象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均纳入意外保险责任范围。保险范围主要包括意外身故、因意外伤害导致再次残疾、意外伤害医疗、救护车费用。

对不在上述条件范围内的残疾人,以及被民政、退役等部门认定为城乡特困或享受抚恤补助待遇对象的60-70周岁(含60周岁)的持证残疾人如发生意外需申请保险赔付,按照省民政厅《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我市实现了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全覆盖。




Copyright ©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版权所有 地址:红谷滩新区丽景路869号 联系电话:86808728

电子信箱:nccl@nc.gov.cn 赣ICP备09009328号 技术支持:江西广电风尚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