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30 766 来源:维权科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困难残疾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近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南昌市2023年残疾人意外伤害险工作方案》,通过财政省级资金部分补贴,各县区残联根据当地财力情况统筹安排部分的方式,为全市70周岁以下的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具有我市户籍的持证残疾人,70周岁以下(不含70周岁),可以被列为保险保障对象(以下简称“统保对象”),惠及人数达到9万余名。统保对象年龄的界定,以出险时的实际年龄为准。保险期为1年,即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统保对象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均纳入意外保险责任范围。保险范围主要包括意外身故、因意外伤害导致再次残疾、意外伤害医疗、救护车费用。
对不在上述条件范围内的残疾人,以及被民政、退役等部门认定为城乡特困或享受抚恤补助待遇对象的60-70周岁(含60周岁)的持证残疾人如发生意外需申请保险赔付,按照省民政厅《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我市实现了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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